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至2017年通州法院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及态势分析,并公开发布涉企业商事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白皮书》。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通州区法院商事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增幅迅猛,各类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据通州法院民四庭庭长朱璟介绍,2016年,通州法院审理商事案件6579件,商事法官人均结案407.9件。2017年,通州法院实行“繁简分流”,推行速裁机制,速裁部门处理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商事案件2400余件,商事审判庭审理相对疑难复杂商事案件5823件,商事法官人均结案355.5件。
企业是商事活动的主要主体。“通州法院近三年来共审结涉企业商事案件10335件,累计结案标的达70亿元。其中,传统的涉企业合同类纠纷占绝大多数,与企业相关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纠纷急剧攀升,金融衍生产品、对赌协议等新类型案件日渐涌现。”通州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晋怡在发布会上如是介绍。
白皮书通过对企业从设立到运行、从决策到管理甚至是到诉讼等多个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防范建议。最终,对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企业经营者要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一方面,作为企业经营者和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法律风险知识的学习,正确认识和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和发展特点,将知法、懂法、守法纳入到企业文化之中,通过企业文化的传导提升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注意培养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针对员工的不同岗位,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增强各级员工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健全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确定股东会、董事会等各利益主体的权力与责任,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的管理失衡与混乱。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在企业管理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
建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要全面重视企业法律事务,设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专门机构可以由内部专职的法务人员组成,也可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企业法务人员要融入企业日常运作之中,成为业务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补救。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预防配套制度。
通过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发挥法律专业人员或专门机构的企业智囊和参谋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互联网大数据模式完善法律管理流程,为风险防控提供有利的内部法律环境。
积极应对企业诉讼,依法维护企业权利。
充分利用自行协商、多方调解、谈判仲裁等更为经济、便捷的方式先行处理,尽可能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提起诉讼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发生诉讼后要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应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